关于重修新规定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关于《关于规范课程重修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从本学期开始,课程重修不再和学期初补考同时进行,需课程重修的同学,必须进行跟班重修,具体规范如下:
一、课程重修的条件
1.各课程如果因考试不及格而未获得学分,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必须重修。
校选课(通识课)课程不及格,没有补考,如考试不合格即做零分处理,不获得学分,但不影响平均学分绩点,不影响评奖学金。可以重选原课程也可以另外选修其它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学分;
2.由于旷课、休学等各种原因不允许参加考试的课程;
3.由于缺考、违纪或作弊,成绩以“零”计的课程;
4.不合格的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
5.结业生如申请换领毕业证书的学生须在离校后一年内回校重修;
6.申请延学并申请补领毕业证书的学生须在离校后两年内回校重修;
7.其他需要重修的课程等。
二、课程重修的方式与组织
1.课程重修有三种方式。一是采取插班学习的方式进行,二是可以参加学校专门开设的教学班学习,三是辅导加自学;
2.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须根据总课表并结合自己当学期的学习情况选择插班学习,在每学期开学初五周内登陆jwxt.nbut.edu.cn进行重修选课。
因为部分年级的培养方案的课程代码不同,故部分学生无法进行网上选课,请至学院教务办西二420领取纸质重修申请单申请课程重修。
重修申请完成后请告之跟班重修所在班级的任课老师,并按时上课。
需重修的课程如在后续的年级中不再开出,学生可在二级学院指定的教师辅导下自学该课程并参加考试;
3.若因学校专业培养方案的变动而无法参加同一课程的重修,学生重修的替代课程由所在学院(部)认定,由教务处审批。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14年3月18日
学生跟班重修操作流程
第一步:学生个人进入“宁波工程学院教务教务管理系统”,
在网上选课下拉菜单中点击“重修或补修选课”,如图一。
第二步:选择所要重修的“课程名称”,如图二。
第三步:点击“跟班重修选课”按钮,将出现以下界面,如图三
第四步:请选择需跟读班级,再点击选定按钮。完成操作。
说明:1、转专业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暂不能完成此操作,仍需要填写跟读申请单。
2、学生可以在选课时间内选择“退选”。
3、学生完成网上操作后,其名字会自动出现在所跟读班级中,并以“重修”标志出现,任课教师无需任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