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宁工发〔2017〕76号文件),现开展2024年度的“个人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申请条件
1.资助范围:已经学校认定并登记在册的我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留学生)。
2.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获校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二、资助申请细则
类别 |
资助标准 |
佐证材料 |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
200元/人,如考分在550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
600元/人,如考分在550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四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 2考试 |
200元/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八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 1考试 |
200元/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浙江省计算机二级证书 |
2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口译证书 |
1000元/人 |
证书复印件 |
考研(选择其中一项) |
参加复试500元/人 |
复试通知书复印件及往返车票或车票购买记录 |
录取1000元/人 |
调档函复印件 |
积极就业 |
在5月30日前完成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签订,300元/人 |
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
参与学校竞赛目录中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 |
团体赛: 负责人按学校奖励标准的30%给予资助,成员按学校奖励标准的15%给予资助 |
团委统一提供 |
个人赛: 按学校奖励标准的30%给予资助 |
三、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eqTxUAk.aspx# 申请报名(2025年5月14日前完成报名,务必要填)
2.问卷报名后于2025年5月14日前将相关纸质佐证材料(每份证明材料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资助金额)工作时间交至西二406韩老师处,非工作时间请塞门缝。
3.学生处复审后,确定资助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4.本次申报的取得相关证书的时间范围:(以证书落款为准)
(1)非毕业班学生:2024年 1月1日至2024年12日31日;
(2)毕业班学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毕业班同学在2025年5月14日-5月31日期间还有新增的请在5月31日前私聊韩老师
注意事项:请各位同学申请时务必参加问卷申请和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