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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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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个人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作者:        点击:


各位同学

为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宁工发〔2017〕76号文件),现开展2024年度的“个人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申请条件

1.资助范围:已经学校认定并登记在册的我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留学生)。

2.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获校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资助申请细则

类别

资助标准

佐证材料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200元/人,如考分在550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证书复印件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600元/人,如考分在550分及以上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

证书复印件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四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 2考试

 200元/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证书复印件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或德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德语八级考试,或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 1考试

 200元/人,如考分成绩为良好,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证书复印件

浙江省计算机二级证书

 200元/人

证书复印件

口译证书

 1000元/人

证书复印件

考研(选择其中一项)

参加复试500元/人

复试通知书复印件及往返车票或车票购买记录

录取1000元/人

调档函复印件

积极就业

在5月30日前完成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签订,300元/人

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参与学校竞赛目录中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

团体赛:

负责人按学校奖励标准的30%给予资助,成员按学校奖励标准的15%给予资助

团委统一提供

个人赛:

按学校奖励标准的30%给予资助

三、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eqTxUAk.aspx# 申请报名(2025年5月14日前完成报名,务必要填

2.问卷报名后于2025年5月14日前将相关纸质佐证材料每份证明材料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资助金额工作时间交至西二406韩老师处,非工作时间请塞门缝。

3.学生处复审后,确定资助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4.本次申报的取得相关证书的时间范围:以证书落款为准

(1)非毕业班学生:2024年 1月1日至2024年12日31日;

(2)毕业班学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毕业班同学在2025年5月14日-5月31日期间还有新增的请在5月31日前私聊韩老师

注意事项:请各位同学申请时务必参加问卷申请和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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