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为了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院的体育工作。
二、比赛日期:2012年10月26—27日
三、比赛地点:东校区田径场(铁饼、标枪10月24号下午在西校区田径场进行)
四、比赛项目:
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九项全能(100米、110米栏、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400米栏(栏高:0.7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100米栏、2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标枪)。
五、参加比赛办法:
1.各学院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二名,以学院为单位,组成学院代表队参赛。每个项目限报3名,全能项目限报1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全能运动员除接力项目外不得兼报其他单项。
2.报名单一式两份盖章(留底一份、上交一份,复印有效),10月15日前上交体育部。如延迟一天上交,该代表队运动会总成绩扣2分。以此类推。
六、录取办法:
团体总分取前六名,男、女团体各取前三名,发给奖杯和锦旗;单项取前八名,前三名发给奖牌,前八名发奖状,接力项目和全能项目加倍计分,破校记录加五分,市记录加十分(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减一名次计分)。
七、参赛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健康。
2.必须是在校注册就读的大学生,成教学院学生需是注册全日制学生。
3.经校医务室证明身体健康者。
八、注意事项:
1.各学院组织由不少于四十八(6×8)名学生组成的方队参加入场式。要求服装整齐、精神饱满(另加举牌1名,旗手1名,领队1名,教练2名)。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一律不准参加比赛。每项目比赛时检录点名三次,三次点名不到者作弃权论。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则取消该代表团团体总分,并在大会通报批评。
宁波工程学院第二十五届田径运动会
组委会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