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202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抓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组织关系接转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
了解掌握2024届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填写《宁波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生党员名单》(附件1),于6月1日前报学工办吴霄雄老师处。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的衔接工作
各支部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等相关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须办理登记、交接等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一)做好入党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1.毕业生党员归档材料整理。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团组织推优登记表、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表、发展对象备案报告、政治审查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党员发展预审情况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表、思想汇报、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其他相关公示材料、培养考察材料等。毕业生为预备党员的不交接党员档案,待完成转正后再做相关转接(升学除外)。预备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未转出的,要建立联系、重点关注,确保该学生能按时完成预备期 满转正等各项工作。
各支部应将上述材料中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复印(扫描)备份,建档管理。并将其他不入档案的过程性材料妥善保管,以备所需。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如需向接收单位提供相关复印材料,需加盖原党组织公章方可有效。
2.入党积极分子归档材料整理。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有关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3.入党申请人归档材料整理。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处列明材料清单,封口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每个档案袋必须注明班级、姓名及学号。
(二)做好相关材料的交接工作
1.组织关系接收地与人事档案接收地一致。各支部要将组织关系接收地与人事档案接收地一致的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档案材料交到学生处,具体时间以学生处通知为准,并于转接时做好登记工作,谨防档案遗失。(待学院统一安排)
2.组织关系接收地与人事档案接收地不一致。对于组织关系接收地与人事档案接收地不一致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材料待组织关系转出时由学院负责办理转递。
三、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一)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浙江省内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浙江省内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落实好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支部;××市××县(市、区)××单位党组织等。党员组织关系吴霄雄老师通过 “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直接转出,无须开具纸质介绍信。
2.浙江省外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浙江省外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由吴霄雄老师根据毕业生党员提供的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信息开具纸质介绍信,并同时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转出。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可直接通过“强基系统”转出的:登录“强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直接转出——查询、选择党员,点击转出——选择“跨省转接”,并填写好介绍信中的相关信息,即可生成转接路径,等待对方接收;同时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收到介绍信回执并保存。
无法通过“强基系统”直接转出的:收到并保存介绍信回执——登陆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直接转出——查询、选择党员,点击转出——选择“其他非建库单位”,并填写好介绍信中的相关信息,即可完成办结。
3.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二)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组织关系去向。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确实无法转出的党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本人提出《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附件2),经党支部同意、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原则上保留到当年的11月30日前。
2.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管理。(1)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其教育与管理工作由支部负责落实,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在此期间,如具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条件,党员本人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2)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须向党组织作出庄严承诺: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不论何时何地都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回来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请假,并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3)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不 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1.组织关系去向。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凡是将档案和户口转到各地县级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也可以在征得父母单位的党组织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党组织同意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2.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相关手续办理。
(1)组织关系申请保留在学校的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在出国(境)前,提交《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3),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审批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各学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
(2)因出国(境)办理保留党籍的党员,回国后需及时填写《党员出国(境)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附件4),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恢复党籍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如实反映本人在国外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经所在党组织了解讨论核实审查,认定其在国外期间无不良行为的,可办理恢复组织生活手续。
(四)组织关系转移后的工作
使用纸质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组织关系接收后1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通过传真或邮政挂号 等方式反馈给原所在学院支部。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未寄回回执的毕业生党员要通过电话、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提醒,注明未落实原因,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直到收到回执联。
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需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联系所在学院变更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确保组织关系转接规范及时。
往届毕业生党员因各种原因仍未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请做好梳理,填报《往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名单》(附件5),并继续做好往届毕业生党组织转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支部请于6月30日前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按要求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填写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1.宁波工程学院 2024 届毕业生党员名单
2.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
3.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组织关系审批表
4.党员出国(境)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
5.往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名单
6.宁波工程学院 2024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
中共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