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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        作者: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市普法办文件精神,在第十一个“12·4”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为深入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我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决定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校师生团队和个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

三、作品形式

文章、动漫、微视频等三大类。

四、创作要求

(一)作品创作应坚持原创、不得抄袭。创作团体和个人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确保不涉密,并对可能涉及的版权负责。作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无偿使用,作品中涉及的版权权属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

(二)作品内容应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法治精神的解读。围绕宪法进行创作,要具有讲述性、叙事性、艺术性,引用宪

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地方特色,适合不同受众群体。

(三)表现方式应守正创新,可读可看可赏性强。文章类作品立意新颖,动漫、微视频类作品鼓励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作品传播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五、作品要求

(一)文章类。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字数以800-2000字为宜,作者原则上为1人,合著作者最多不超过2人。标题一律用三号黑体,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小标题加粗,段首空两字,行距设定为1.5倍。

(二)动漫及微视频类。作品版式不限,采取MP4或MOV格式报送,高清1920*1080或标清720*576,时长不超过3分钟。

六、作品报送

欢迎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发动、积极推荐。所有作品需填写报名表(附件),对应以下途径于11月25日前进行报送至邮箱:wxx420704@nbut.edu.cn,文章类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动漫及微视频类作品等发送原视频(网盘链接)或刻录光盘。

联系电话:0574-87616097。


附件:报名表

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