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为进一步优化学生校外住宿申请流程,跟技术方多次沟通后,目前已实现由学生本人作为发起人进行申请并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流程可由学生自主发起申请(数字宁工--校务服务网--校外住宿申请)无需教师发起,学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材料,点击搜索框输入班主任姓名进行确定。进行下一步审核环节。
2.校外租房除填写附件一、二、三外还需附上租房合同。
3.请使用最新版校外住宿申请表,系统填报时信息填写完整,避免反复来回修改。

申请校外住宿后,如要办理退宿,可按照月份退还住宿费,退宿后寝室将不再保留,再次入住需提出住宿流程。以下几点请明确:
1.校外住宿流程完成后才能办理退宿流程
2.退宿流程完成后,需至住宿楼管理员处领取“公物确认单”,并携带“公物确认单”、寝室钥匙至学生公寓6号楼105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如涉及住宿费结算的(大四学生),请到学校行政楼二楼财务大厅办理结算,非大四学生住宿费会留存在账户中用于抵扣下学期学费,上述手续均可代办。
3.再次强调校外住宿不等于退宿。请各位同学知悉,如要办理退宿,请在工作日8:00-11:30,13:30-16:30联系辅导员韩老师。已申请校外住宿的非毕业班同学请加钉钉校外住宿学生群。
4.校外住宿一般至少以一学年为单位,低于一学年并且不退宿的,或者中途短暂校外住宿的,请优先考虑学工系统请假。

附件:《在甬高校大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在甬高校大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