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工发【2021】105号《宁波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个时间点及操作要点
1、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的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
2、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整个学期随时在系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24点。
(因学院系统维护时间截止到5月21日,建议同学们在5月21日后再申请)
3、转出学院审核截止日期:2025年6月10日。
4、转入学院考核截止日期:2025年6月18日。
5、教务处汇总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审核流程及操作方法
1、流程:转专业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学生本人报名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转入学院考核通过—教务处审核并汇总、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修改学籍状态(系统中修改学生专业,下学期生效。转专业学生本学期应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一旦发文公布,不得更改。
转专业学生到新版教务系统中,“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申报”中,选择具体的转入专业、专业方向、班级、年级等信息(注意有些要求降转的,年级要选对),同时以图片形式上传附件《家长知情同意书》,签字部分需手签;转专业申请提交后,可以实时查看各个流程的审核情况。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同学请自行联系各学院教务办查询可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有名额的专业及年级即可接收报名申请;
(2)申请转专业需满足学校新的转专业文件,具体见宁工发【2017】92号《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3)对于要求提供成绩单及排名的转入专业,请在转出学院办公室打印成绩单,并统计好年级专业成绩排名写在成绩单上,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学生交到转入学院办公室;
(4)转专业同学请注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对要转入专业的情况需进行深入了解,能够在新的专业认真学习、完成学业。一旦学校审批通过转专业申请,将不再予以变更、不能再转回原专业。转专业后,学生要自行把所缺课程通过跟读或重修方式补齐,因转专业不能如期毕业,责任自负,请慎重对待;
(5)申请截止后,转入学院将会统一安排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间请关注转入学院的相关通知;
(6)本学期期末,转专业学生须在原专业参加期末考试,成绩将会完整记录,请同学们慎重对待。
各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电信学院:87616017,建交学院87081278,机汽学院:82351626,材化学院:87081301,统数学院:87611214,经管学院:87616106,外国语学院:87616099,人文学院:87615669,机器人学院:87615685,网安学院:87610722,新能源学院:82351658。
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
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