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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入党 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发展指数”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5-13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分类管理试点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党员队伍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智育素质

智育素质是指学生参加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习所取得的考核成绩。在党员发展环节中要参评对象学习成绩优异,在专业中成绩排名靠前。以最近一学期的绩点为依据。例如,专业人数为100人,绩点专业排名第一,则得分为:P=(1-1/100)*100

二、党性锤炼

)参加党性教育活动:

学习贯彻中央部署精神等党性主题教育活动及其他由校院党委、学工办举办或认定的活动。每次5分。

)在学院党建育人工作中发挥先进作用:

预备党员对接新生团支部,积极引导新生端正思想态度、主动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学业帮扶、指导新生团日活动,活动完成请填写对接团支部认定表(附件一),每次2分。

入党积极分子对接帮扶班级困难生群体(学业困难、心里困难)、积极组织班级团日活动由班级团支书认定每次2分。

参加思政微课大赛,及其他由校院党委、学工办、党员服务中心举办或认定的学风建设、宣讲或分享活动。每次5如申请人为团支书则由班长认定

)参加党支部活动(15分):

最近一年内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支部特色活动等,以支部签到表为准。每次2.5分,总分不超过15分。

)志愿服务考核(20分):

参加学校志愿者协会组织或认定的志愿者活动,最近一年内志愿者工时每1工时加1参加献血记2分。总分不超过20分。

参与学生工作(20分):

职务类别

主任         (主席/团副)

部长

副部长

干事

职务分

10

6

5

3

工作  业绩

A

10

6

4

3

B

8

4

3

2

C

6

2

2

1

D

4

1

1

0.5

E

0

0

0

0

最近一年内积极参加校院学生工作,勇于承担责任,无私奉献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予以考核并记分任职每学期考核有一次,任期不满一学期不予以记分。

)获得荣誉称号及科技竞赛25分):

获得通报表扬、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等院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竞赛获奖,获得相应分数。

荣誉分类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院级

分值

25

20

15

10

获得荣誉称号及竞赛分数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25分。近一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扣10分/次。

级别

获奖等级

个人项目加分

团体项目加分

主要负责人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其他



国际级/国家级

特等奖

25

20

12.5

12.5

10

一等奖

22

17.6

11

11

8.8

二等奖

20

16

10

10

8

三等奖

18

14.4

9

9

7.2

鼓励奖

15

12

7.5

7.5

6



 

特等奖

20

16

10

10

8

一等奖

18

14.4

9

9

7.2

二等奖

16

1.2

8

8

6.4

三等奖

14

11.2

7

7

5.6

鼓励奖

12

9.6

6

6

4.8



市级/校级

特等奖

16

1.2

8

8

6.4

一等奖

14

11.2

7

7

5.6

二等奖

12

9.6

6

6

4.8

三等奖

10

8

5

5

4

鼓励奖

8

6.4

4

4

3.2


 

一等奖

12

9.6

6

6

4.8

二等奖

10

8

5

5

4

三等奖

8

6.4

4

4

3.2

鼓励奖

6

4.8

3

3

2.4


同一作品不同比赛获不同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奖项加分事具体级别认定由科创相关负责老师做具体认定。若成绩为金、银、铜奖,则依次按一、二、三等奖计团队成员如不分排位,则加所获竞赛加分的平均分;同一学年内,同一系列竞赛只取最高分

)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10分):

有见义勇为、社会服务性先进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经党支部上报学院认定通过,获得该项满分。



备注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2025年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发展指数”将作为外国语学院党员发展的重要指标;

2.本办法如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一:宁波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发展指数”对接团支部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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